2021年3月12日上午,院长刘立云主持召开四川音乐学院2021年第1次院长办公会议,会议传达并通过以下事项:
一、会议研究讨论了审计处提交的《关于采购社会审计服务中介机构的请示》。同意审计处提出继续通过招标方式采购社会审计服务中介机构的建议;采购5家会计师事务所和5家工程造价咨询单位作为学校的审计服务中介机构,服务期限三年。
二、会议研究讨论了招生处提交的《关于审议<四川音乐学院附属中等艺术学校2021年招生简章>的请示》。原则同意招生处制定的《四川音乐学院附属中等艺术学校2021年招生简章》。会议要求:招生处、艺术附中要按照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的要求,主动做好招生宣传工作,规范招生行为,为学院培养后备人才奠定坚实基础;要及时认真分析和研究招生报考工作中可能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制定好工作预案和对策,确保安全平稳、有序高效、公平公正。
三、同意招生处制定的《四川音乐学院本科招生考生志愿预报系统建设方案》。会议要求:招生处要严格按照采购程序确定开发方,加强与系统开发方的沟通,加快预报系统的建设,做好运行测试,及时投入使用;要及时与各省、市、自治区招生考试院的协调,加强对学校招生预报工作的宣传,充分发挥好预报系统的作用。
四、会议研究讨论了人事处提交的《关于机构设置与调整的请示》。原则同意设立“数据与评估中心”,与教务处合署办公;将艺管学院原有的7个教研室调整为5个。
五、会议研究讨论了计财处提交的《关于上报2020年决算报告的请示》。会议认为:计财处按照财政厅相关要求编制的2020年决算报告,严格遵照学校经费使用实际,较好地反映了学校经费预算执行情况。会议提出:原则同意计财处编制的学校2020年决算报告。会议要求:计财处要按照相关要求及时完成2020年决算报告的上报工作,并加强财务管理,严肃财经纪律,切实提升学校内控管理水平。
六、会议研究讨论了计财处提交的《关于上报2021年部门预算的请示》。会议认为:计财处根据教育厅、财政厅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编制的2021年部门预算,符合收支平衡、提质增效和推动学校更高质量的发展的财务工作要求。会议提出:原则同意计财处编制的2021年部门预算。会议要求:计财处要按照相关要求及时完成预算的上报工作,并加强与目督办的沟通,进一步深化预算执行的管理监督,努力做到统筹兼顾、勤俭节约、量入而出、讲求绩效、收支平衡,推动学校高质量发展。
七、会议研究讨论了新都校区管委会提交的《关于四川音乐学院气膜馆加装设施设备的请示》。会议认为:新都校区气膜馆已完成基础建设,需要加装附属设施设备来发挥该馆的各项功能,以解决新都校区目前没有大型的活动场所,导致师生展示、表演、演出等活动不能举行的现实问题。会议议定:同意按照新都校区管委会的建议。会议要求:新都校区管委会要加强与国资处的沟通,严格按照相关程序和要求做好招标、建设工作,确保气膜馆尽快投入使用。
八、会议研究讨论了国资处提交的《关于开展2021年学院资产清查的请示》。同意国资处制定的《四川音乐学院2021年资产清查工作方案》。
九、会议研究讨论了教务处提交的《关于修订<四川音乐学院关于接收借读生、进修生的管理暂行办法>的请示》。原则同意教务处制定的《关于修订<四川音乐学院关于接收借读生、进修生的管理暂行办法>的请示》,会后教务处要按照会议讨论意见做好《办法》的修改完善工作。
十、会议研究讨论了社会艺术培训与考级中心提交的《关于审议四川音乐学院社会艺术培训与考级中心与校外机构合作开展社会艺术水平考级活动管理办法的请示》。原则同意社会艺术培训与考级中心制定的《关于审议四川音乐学院社会艺术培训与考级中心与校外机构合作开展社会艺术水平考级活动管理办法的请示》,会后社会艺术培训与考级中心要按照会议讨论意见做好《办法》的修改完善工作。
十一、会议研究讨论了国合处提交的《关于成立中外合作办学项目领导小组的请示》。同意国合处提出的成立中外合作办学项目领导小组的建议。会议要求:国合处要按照会议讨论意见及时完善领导小组的构成,明确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职责,有力推进中外合作办学项目。
十二、会议研究讨论了国合处提交的《关于我校申请因公护照生物信息和面部图像自主采集以及处理权的请示》。会议认为:护照申办人就近就便采集生物信息和开展人像面部图像处理工作,是省外办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的具体措施,学校应当给予大力支持。同时,此项工作的开展也将简化优化学校教职员工因公出国任务批件和因公护照申请审批流程,切实提高办事效率。同意国合处提出的申请因公出国生物信息自主采集权的建议。
十三、会议研究讨论了国合处提交的《关于加入亚太戏剧院校联盟以及主办2021年亚太戏剧联盟国际学术论坛线上会议的请示》。同意学校加入亚太戏剧院校联盟以及主办2021年亚太戏剧联盟国际学术论坛线上会议。会议要求:国合处、戏剧学院要加强与亚太戏剧院校联盟和上海戏剧学院的沟通,尽快开展相关工作,做好会议的组织、宣传工作特别是意识形态工作,进一步提升我校戏剧与影视学学科师生的学术视野和理论水平,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十四、会议研究讨论了国合处提交的《关于引进“新加坡大学国际课程(线上)项目”的请示》。同意参加“新加坡大学国际课程(线上)项目”,引进“深度学习与申辩思维”“高校团队合作”和“道德与道德推理”三门课程作为选修课,做好意识形态工作。
十五、会议研究讨论了国合处提交的《关于开展四川音乐学院2021年外国留学生招生考试工作的请示》。同意国合处制定的《2021年外国留学生招生简章(本科、研究生)》和《2021年留学生招生网上远程考试工作方案》。
十六、会议研究讨论了院办提交的《关于审议<四川音乐学院合同管理办法(草案)>的请示》。原则同意院办拟定的《四川音乐学院合同管理办法(草案)》,会后院办要按照会议讨论意见和充分征求相关部门的意见,做好修改完善工作。会议要求:院办要及时做好《办法》的修改完善工作,待常委会审定后及时颁布实施;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方式做好宣传、衔接和过渡工作,确保合同管理办法宣传到位、传达到位,执行到位;要及时解决合同管理办法实施后出现的问题,定期调研总结,适时进行完善,让合同管理办法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实际操作性。各部门、系(院)要强化沟通协调,形成合同管理合力,共同做好合同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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